海珠区两街道垃圾分类招标:中标社会企业将担相关责任

    在广州“创分”方案中,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等被写入。本月8日和9日,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和南华西街道,分别发出了和垃圾分类有关的招标。两街的招标信息显示,垃圾分类工作中政府部门将成为监督者,中标社会企业将承担责任。

    华洲街:

    垃圾超量每吨扣200元

    7月8日,海珠区华洲街道,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出招标公告,欲招社会有资质单位,对街道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清运。招标信息显示,华洲街道将开出一份2014年8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每吨160元的分类清运合同。中标者须将华洲街辖内的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场地,负责分类、处理和清运;中标者必须确保合同期间街道每天运往广州市填埋场(兴丰垃圾场)的垃圾总量不高于20吨,全年不超过29800吨(实际垃圾量以海珠区城管局每月提供的垃圾量数据为准),还需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和清运途径的合法性,不得造成二次污染。承包合同期内,街道每月对中标者的作业质量进行考核。

    招标文件规定,中标者如不能实现垃圾减量,街道将以超过部分按每吨200元向中标者扣罚作为处罚;中标者通过非法途径处理减量的垃圾,相关责任和处罚由中标者承担,与街道无关,且街道有权不支付该部分减量清运费;因中标者减量处理和清运垃圾不及时,造成街道在检查中受到上级领导的处罚款项及其他全部由中标者无条件承担。

    南华西街:

    分类率降1%扣费1%

    7月10日,海珠区南华西街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出招标公告,欲招社会有资质企业,对未来3年街道保洁项目进行招标。和过往招标中客户需求不同,南华西街首次将垃圾分类列入招标要求。

    招标文件显示,南华西街欲以9160535元,签下未来三年街道保洁合同。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的工作,为“海珠区南华西街辖1.1平方公里范围内由行政街负责的街巷(含沟渠)、广场、绿地、通道、住户楼梯等人工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工作”。

    和华洲街略有不同,南华西街对于中标企业的分类考核,着重在厨余垃圾上。招标文件称:“自合同签订起的第一年,垃圾分类中的厨余垃圾分类量不能低于全年垃圾总量8890.68吨的40%;第二年起,厨余垃圾分类量不能低于50%,否则按每下降1%的分类率相应扣减全年承包费总额1%的经费,如此类推计算。厨余垃圾分类量以区环卫车队年终核定为准,并作为扣减上述经费的主要依据。”